

· 近日,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暨全面实施“放心消费在浙江”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公布了2017年度浙江省放心餐饮店建设单位名单,我院朝阳餐厅顺利通过当地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审核、消保委组织消费者体验、省工商局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委托社会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的抽查评估,荣获“浙江省示范型放心餐饮单位”称号。
据悉,我校朝阳餐厅严格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的意见》(浙政办发〔2017〕21号)的总体部署,着力深化食品安全放心行动,努力完善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不断强化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坚持科学调整餐厅饮食风格和经营方式,不断提升饮食品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特色活动,努力打造“示范型放心餐厅”。
今后,我院餐厅将持续深化放心消费建设,切实履行放心消费社会公开承诺,提升我院餐饮服务水平,为广大师生提供优质后勤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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