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2018级新生同学: 根据教育部、总参谋部《关于印发<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13]8号) 的文件精神,2018年通过全国普通高考(或浙江省单独考试)被我校录取且被应征入伍的新生,请于9月30日前办理保留学籍手续,具体安排如下: 一、所需材料 1、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加盖县级征兵办公章)(一式两份) 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 3、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受理方式: 1.快递办理(附办理完成后申请表回寄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2.现场办理: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正德楼121) 三、受理时间 8月1日——9月8日每周周一 9月9日以后周一至周五 四、通讯方式(快递发顺丰和邮政EMS) 收件地址: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正德楼121)、邮政编码:325035、收件人:郑老师、联系电话:0577—86680085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2017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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