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2020级新生同学: 根据教育部、总参谋部《关于印发<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13]8号) 的文件精神,2020年通过全国普通高考(或浙江省单独考试)等招生类型被我校录取且被应征入伍的新生,请于10月底前办理保留学籍手续,具体安排如下: 一、所需材料 (一)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加盖县级征兵办公章)(一式两份) (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 (三)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受理方式: (一)快递办理(附办理完成后申请表和保留学籍通知书回寄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通讯地址(快递发顺丰和邮政EMS) 收件地址: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正德楼121)、邮政编码:325035、收件人:郑老师、联系电话:0577—86680085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2020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