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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浙江省高职(单考单招)招生技能比赛政策加分项目表 |
项目 |
举办部门 |
加分值 |
浙江省职业院校数控技能大赛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教育厅 |
一等奖20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0分。 |
全国数控技能大赛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国防科工委、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
浙江省中职学校师生技能竞赛暨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选拔赛 |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浙江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科协、共青团浙江省委 |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
教育部、天津市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建设部、交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国务院扶贫办、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和中华职教社 |
浙江省电子商务大赛 |
浙江省经信委、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青团浙江省委 |
注:高中阶段获得上述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的应届毕业考生可按规定获得政策加分。同时符合多个项目的考生,只能取其中最高的一项分值加分,不得累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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