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同学:
祝贺你已被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录取!你用汗水和智慧为自己的中学生活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即将步入我院继续深造。为了顺利办理入学手续,请你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一、缴费方式和收费标准
我院学生收费与中国农业银行合作。请你在6月5 日至6月16日到中国农业银行办理缴费手续,缴费金额为学费、住宿费、代管费三项合计数,请在周一至周五期间办理存款。每位同学要仔细核对姓名、编号和缴费金额,并妥善保存缴费凭证,学费收据以系为单位分班级统一发放。具体说明如下:
(一)缴费方式:
同学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到浙江省内任何一处农业银行营业储蓄网点柜台缴费
1.中国农业银行代收费凭证方式缴费
此方式适用于浙江省内(宁波市除外)任何一处农业银行营业储蓄网点,向银行工作人员说明要通过“学费收费系统”缴纳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学费(学院收费代码2001001),然后提供《录取通知书》的编号(八位数,例如“2010××××”)办理缴费手续。注意以下相关栏目的填写
“用户号码”栏目统一填写: 《录取通知书》的编号(八位数)
“用户姓名”栏目统一填写: 学生本人姓名
“收费单位”栏目统一填写: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2001001
“缴费种类”栏目中在“学费”上打钩
2.中国农业银行电汇凭证(个人结算业务申请书)方式缴费
此方式适用于宁波市农业银行营业储蓄网点,同学电汇时务必在“附加信息及用途”上注明某某人的学费。注意以下相关栏目的填写
“收款人全称”栏目统一填写: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收款人账号或地址”栏目统一填写: 205101040020389
“收款人开户行名称”栏目统一填写: 中国农业银行温州市市中支行
“附加信息及用途”栏目统一填写: (学生姓名)学费
“业务类型”栏目中在“普通汇兑”上打钩
3.缴费完毕,学生必须向柜台营业员索取一联加盖银行收讫章的交费回执单,并妥善保管。若农业银行柜台拒绝受理,请记下农业储蓄网点名称及柜台号并将问题反馈到学院。
4.缴费问题请咨询学院计财处0577-86680053。农业银行咨询电话:0577-88231101
(二)收费标准: 单位:元
录取专业 |
学费
(元/学年) |
住宿费
(元/学年) |
代管费
(元/学年) |
三费合计 |
机械设计与制造(中加合作) |
13000 |
1200 |
500 |
14700 |
家具设计与制造 |
7500 |
1200 |
500 |
9200 |
服装表演 |
7500 |
1200 |
500 |
9200 |
房地产经营与估价 |
6000 |
1200 |
500 |
7700 |
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开发与项目管理方向) |
6000 |
1200 |
500 |
7700 |
酒店管理 |
6000 |
1200 |
500 |
7700 |
电机与电器 |
6000 |
1200 |
500 |
7700 |
建筑设计技术 |
6000 |
1200 |
500 |
7700 |
注:代管费按实结算,多还少补。
缴费咨询电话:0577-86680058、86680053;助贷助学政策:0577-86680072。
二、入学报到
(一)报到日期和地点:
1.报到时间:待定,请于2010年9月1日前登录zs.wzvtc.cn查询
2.报到地点: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温州高教园区中心西路)
3.乘车路线:
(1)报到期间,学院将在温州新南站、新城站和火车站、火车南站(动车组)、双屿客运中心设立新生接待站,有专车接送。
(2)自驾车报到的新生请在高速公路温州南出口(原南白象出口)下高速,往大学城(温州高教园区)方向行驶约3-5分钟可到校园。
(3)公交路线:
新城站乘52路,双屿客运中心乘38路,新南站和火车站乘38、52、53路,火车南站(动车组)乘83路公交车到高教园区温职院站下车;民航售票处、客运中心乘17路公交车到茶山站下车,步行10分钟或乘三轮车到校。
(二)需携带的资料:
1.录取通知书。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户口迁移(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将户口转入我院。若决定转入户口,请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转入我院集体户口的同学在校学习期间不能将户口转出。新生报到时,将户口迁移证交到我院保卫处,办理户口迁移截止日期为10月20日,逾期不再办理)。
4.本人近期一寸蓝底正照十张。
5.党员组织转移证明和团员证。
6.银行缴费凭证。
(三)其他费用:
1.学院组织经省教育厅和省质监局审核通过的定点企业为新生提供军训服(27元)和生活用品(300元)按实际招投标价格收取,学生自愿购买。
2.学院食堂采用金龙卡交易系统,每位新生预存100元。
3.温州市社保局委托保险公司现场办理大学生医疗保险,学生自愿参保。以上费用在报到时用现金缴清。
(四)报到程序:
1.交录取通知书,领取报到注册表、报到须知,核对银行缴费凭证,交户口迁移证,办理学生保险等。
2、办理住宿手续。
3、购置生活用品和预存伙食费等。
三、其它事项:
1、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院的,必须于9月6日前向学院请假,无故不报到超过两周者作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若有疑问请通过电话向我院咨询。助贷助学政策:0577-86680072;住宿、生活用品:0577-86680051;招生政策:0577-86680020;户口迁移:0577-86680089。
2、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同学,可凭当地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的贫困证明,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簿)向当地银行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也可在到校取得我院学籍后向温州市有关银行提出申请。
3、学生自带的生活用品,如皮箱等,规格建议不超过60×35×35cm,学院禁止带烟、酒及不健康图书音像制品入校;寝室实行熄灯管理,非计算机专业新生不需携带电脑。
4.为了同学们旅途安全,请尽量不要携带大量现金,校园内设有ATM机可以取款。
5 、专业问题请咨询各系:酒店管理86680149,机械制造与设计(中加合作)86680161电机与电器86680064,房地产经营与估价、建筑设计技术86680096/152,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开发与项目管理方向)86680049/55,家具设计与制造、服装表演86680108。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0年5月
咨询时间:2010年6月5-7日、2010年9月1- 2日,8:30-16:00
提示:我们将向被录取的同学寄送学院2010年招生宣传资料。填报志愿期间,请同学们协助到母校进行招生宣传,以提高学院的知名度。谢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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